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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鑫桂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宣传单
日期:2004-10-25   阅读:18984 次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指定
广西地区的商标代理组织--广西鑫桂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一、广西鑫桂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简介
      广西鑫桂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商标代理组织,本公司秉承一贯的"诚信、专业、快捷、高效"的服务宗旨,成为广大委托人取得和保护其知识的知心朋友和得力助手。
    公司服务范围是:
1.代理国内、国外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续展,转让,许可、变更;代理商标异议答辨、商标复审、商标撤销等;
2.代理商标侵权的各种诉讼案件、商标策划、商标监视以及商标法律顾问服务;
3.为客户做商标设计以及包装装横设计;
4.代理申报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申请材料的策划;
5.域名、网络实名、通用网址、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注册、域名侵权诉讼。
二、商标知识
注册商标价值
(1)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出处的作用,引导消费者认牌购物或消费。
(2)促进生产者或经营者不断提高知名度稳定产品、服务的质量。
(3)有利于市场竞争和广告宣传,是企业信誉和质量的象征。
(4)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财产,信誉的载体,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注册商标对企业经营者有何意义?
      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所以未注册商标始终处于一种无权利保障状态,随时可能会被他人抢注或他人在先申请相同或近似商标,这将会给企业经营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企业经营者若想稳定地、有保障地使用某个商标最好将其注册。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协会,团体等组织),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商品或服务商标注册。

三、如何办理商标注册
    1、拟定商标名称,填写《商标查询单》交我单位查询。
    2、经查询无在先权利商标相同或近似后,填写《商标委托书》一式两份,《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
    3、提供商标图样15张(规格5×5至8×8CM之间),要求图样清晰;若指定颜色,则为彩色图样15张,并附黑白墨稿两张。
    4、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如以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在《商标委托书》、《商标注册申请书》章戳处签名);
    5、填写如申请人为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时,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应按照《营业执照》填写,如果《营业执照》中的地址未冠有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县名称的,申请人必须在其地址前加上省、市、县名称。公章应与《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四、办理商标续展、变更、转让、许可合同备案等申请所手续
(注:《商标代理委托书》填写地址栏请填写详细地址包含省/市/县份)

1、商标续展
   (1) 填写《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两份;
   (2) 填写《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一份;
   (3) 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两份,商标局核准的商标证明(如续展、变更、转让证明)复件件两份(没有无需提供);
   (4) 提供商标图样10个,如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图形为指定颜色的,请按所指定的颜色提供商标图样,(规格5×5CM至8×8CM之间);
注:商标续展期为商标有效期终止日期前六个月。
       超过续展期限办理续展申请属宽展申请,需另交纳800元宽展费(宽展期限为商标局有效期终止之日起六个月内)。
2、商标变更名义或地址
   (1) 填写《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两份(以变更后的名义或地址填写);
   (2) 填写《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一份;
   (3) 申请变更名义应提供由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名义变更证明一份复印件一份;变更地址不用出具证明;
   (4) 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两份,商标局核准的商标证明(如续展、变更、转让证明)复件件两份(没有无需提供);
3、商标转让
   (1) 填写《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两份(以受让人名义填写);
   (2) 填写《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提供盖有双方章戳的空白申请书两份,《商标转让申请书》请不要自行复印,需要时,我单位可以提供;
   (3) 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两份,商标局核准的商标证明(如续展、变更、转让证明)复件件两份(没有无需提供);
   (4) 提供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
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1) 填写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两份(以许可人名义填写);
   (2) 填写《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一份,提供盖有许可方章戳的空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申请书》两份;
   (3) 提供双方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正本两份;
   (4) 提供被许可方《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两份(许可合同可参照我公司提供的范本进行修改);
   (5) 签订许可合同的,按《商标法》规定双方需将许可合同报双方当地工商部门存查;
      为了确保客户的利益,以上费用请转帐或汇款、存入到我公司指定的帐号(并传真底单),也可直接到我公司交费。

广西鑫桂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及帐号
联系电话:0771-5551053  5551052(传真) 13877159511(24小时)
地址:广西南宁市琅东金湖路65号(南宁市工商局办公大楼)19层1903号房  邮编:530028
网址:www.xgsb.com      邮箱:xingui99@tom.com
帐号:2201012090084395    开户银行:南宁市商业银行琅东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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